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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k2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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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业委会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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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5-5-23 12:08: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江边的风 发表于 2025-5-23 11:33
不要业委会,不要物业,街道直管也没啥不好

这样街道的人怎么捞好处
成立业委会都是街道指导的,推荐成员
有的甚至街道还阻止成立业委会了
我认为能成立业委会的成立,当然也有坏人进业委会,做了自私自利的事闹得被迫辞职了,然而一天天的骂业委会的也是居心叵测,让一些热心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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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25-5-23 12:09: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乐余宁 发表于 2025-5-23 12:06
五百以下物业掏钱。超过五百该楼栋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才能按流程支取。如果有业委会,可以直接绕过 ...

看把你能的,只要是紧急情况下,物业同样可以不需要2/3签字就能动用本楼东大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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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2025-5-23 12:14: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乐余宁 发表于 2025-5-23 12:06
五百以下物业掏钱。超过五百该楼栋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才能按流程支取。如果有业委会,可以直接绕过 ...

这里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你至始至终都是相信物业绝对正值无私,不管有没有监管,物业做就是全为业主着想,为百姓做实事的, 而业委会没有一个好的都是坑业主和小区,对吧? 从开始到现在,你一直这个观点对吧?你到底是站在 物业的立场还是业主的立场? 屁股坐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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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5-5-23 12:20:2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实际业委会委员想罢免很难,要双2/3谁来搞,成本非常大,。说每一件事公开大部分都是公开一个总账目。你想要去审核前账目往往还要花钱,社区往往劝你往前看。叫业委会按物业条例办事公开,往往都不睬你。和社区说了,也不会改。法律上还非常难管业委会。只能纯粹靠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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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5-5-23 12:32: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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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5-5-23 12:37: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xk2yx 发表于 2025-05-23 11:10
物业费降低,公共收益回馈给业主,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这些都是纸上谈兵? 你是物业的人吧?

但凡你搭理他,你就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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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5-5-23 12:46: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根据《苏州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府规字〔2012〕1号),使用维修资金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申请,方案经列支范围内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并公示不少于7天。业委会仅仅对业主表决情况进行核实,并参加施工联合验收,业委会并无擅自动用维修基金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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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5-5-23 12:46:3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doublelove 发表于 2025-05-23 11:16
说的通篇废话,跟没说一个样

你来说个好的,键盘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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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5-5-23 12:47: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总算看到了一篇三观很正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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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5-5-23 12:51: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乐余宁 发表于 2025-05-23 12:06
五百以下物业掏钱。超过五百该楼栋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才能按流程支取。如果有业委会,可以直接绕过业主签字按紧急流程盖业委会公章

说的好像紧急情况下,物业要业主签字一样,物业才是可以直接动用的。
整天颠倒黑白,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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