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爱上网 张家港爱上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假象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张家港商品房小区物业已走2天

  [复制链接]
     
71
发表于 2025-2-13 08:39: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2
发表于 2025-2-13 08:43: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无利不起早。谨慎投票支持业委会,引以为戒。
回复 支持 8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73
发表于 2025-2-13 08:51: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中南樾府,真实的情况是:
1、小区681户,叠加270户,高层411户。之前叠加270户却承担了整个小区2/3的物业费,叠加的地下室物业属性被物业公司当成住宅收费(地下室单独产证,物价局都没备案,并且违反了国家物业管理条例)。
2、叠加270户承担了全小区接近2/3的物业费,物业服务却无任何区别,造成了同样的白菜价格却不一样的局面,因此叠加区想降低一些费用。
3、高层区大部分业主内幕很多事情不了解,后来高层区几个人颠倒是非带头闹事,拉开了:“我家的白菜什么价你别管,但是你家的白菜什么价我说了算”的闹剧。(传言有人想通过引进物业公司借壳牟利。)
4、不知道张家港之前有没有拆迁小区的物业,对不交物业费的业主甚至停水停电的情况。广大网友可以调查一下。
回复 支持 9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74
发表于 2025-2-13 08:53: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5
发表于 2025-2-13 08:58: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76
发表于 2025-2-13 09:08: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是业委会的人太正直了,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选物业的时候要成立选聘委员会,而且不允许业委会的人参加,选聘委员会先16选2,业主再2选1,选聘委员会组长是自己做物业公司的,选聘过程根本不合规,选聘的时候那个组长就跟业主在吵架,选出来的2家国企根本就没有来调查,报的价格都一样,没有封标,有的标书也没有,口头报价,当时选聘委员会内部就没有通过,却强迫业委会要按这个去进行业主大会2选1,这有啥好选的
回复 支持 5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77
发表于 2025-2-13 09:12: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这小区房价很贵,都是富人多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78
发表于 2025-2-13 09:15: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旭日藤 发表于 2025-02-12 15:32
业委会起作用的时候到了

这个时候业委会都没反应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79
发表于 2025-2-13 09:20: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晓晓758 发表于 2025-02-12 20:40
据说被业委会偷偷拒掉了,业委会想引进定制的私人小物业,降低服务质量和叠加物业费,但高层不同意,业委会摆烂不作为,现在高层业主要联名罢免偏向叠加的业委会。

听说某些业委会成员自己心术不正,自己带头违章搭建,不交物业费,还在小区内挑拨离间,树立歪风邪气。这样的人,哎。。。
回复 支持 9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80
发表于 2025-2-13 09:22: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晓晓758 发表于 2025-02-12 20:40
据说被业委会偷偷拒掉了,业委会想引进定制的私人小物业,降低服务质量和叠加物业费,但高层不同意,业委会摆烂不作为,现在高层业主要联名罢免偏向叠加的业委会。

还有上面说的金新城被业委会拒掉想引进私人小物业根本就是胡说八道,这个是5月份的事情,当时还有物业在,是被人投票否决了,而且这个投票也是有人带动的,很多人投票了后又去改票了。当时金新城报3.2的2块,中联报3块的2块,现在选聘委员会选出来的金厦和国泰报4块的2.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投诉争议|张家港爱上网 ( 苏ICP备06012519号-1 互联网信息服务(ICP)经营许可证(含电子公告): 苏B2-20130130号 )

GMT+8, 2025-5-1 22:32 , Processed in 0.105867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2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