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定谔的龙 发表于 2025-05-20 15:00 现在没有规定说有了业委会,就不能业主参与管理小区吧?就只业委会几人来管理?没这个说法吧?如果真正有想法为小区做事情,为小区做贡献的业主,完全可以行驶业主的权利,联合业委会管理小区啊?也可以作为监督者啊?难道就一根筋搞垮业委会成立才是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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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条泥鳅 发表于 2025-05-20 15:13 作为吃瓜的,我觉得楼主是物业派来搅混水的,全是胡扯意淫。
乐余宁 发表于 2025-05-20 15:26 你这话让人想笑有了业委会,还有你普通业主什么事?
薛定谔的龙 发表于 2025-05-20 15:44 一看就是没经历过的,算了不多说,有人本来就是为搞黄业委会而来,说再多没用!
草草鱼 发表于 2025-05-20 15:43 看不下去,别丢乐于人脸了。被物业卖了还在舔。
乐余宁 发表于 2025-05-20 15:49 说说我自己小区的经历,怎么还急眼了?
网友-237124 发表于 2025-05-20 15:43 隆重声明:该说的都说了,本帖不再回复,不用威胁、利诱于我,本帖未侵犯任何人隐私,该有的影响力也有了,有良知的人自然会懂。 人,要有底线,知进退,踏实做事,不要妄想不属于自己的利益。 有句话说的很好:上天给你的每一次馈赠,都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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