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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网友-23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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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御某湾业委会筹备组及业委会候选人私心太重,简直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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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薛定谔的龙 发表于 2025-05-20 15:00
现在没有规定说有了业委会,就不能业主参与管理小区吧?就只业委会几人来管理?没这个说法吧?如果真正有想法为小区做事情,为小区做贡献的业主,完全可以行驶业主的权利,联合业委会管理小区啊?也可以作为监督者啊?难道就一根筋搞垮业委会成立才是你的目的?

你这话让人想笑有了业委会,还有你普通业主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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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 天前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只是条泥鳅 发表于 2025-05-20 15:13
作为吃瓜的,我觉得楼主是物业派来搅混水的,全是胡扯意淫。

还是那句话,干脆成立物管会,成立什么业委会?无非是动不了维修基金、无法光明正大开展各项零星工程,使用维修基金罢了。

用完了再公示,再查账,根本没用啊,人家能公开的就是经得起查的,你哪里有证据证明原本维修的地方是不需要维修的?哪里有证据证明三方比价、招投标是“围标串标”的?在如今的绝大多数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搜集证据有多累,懂吗?

还是那句话,我同意成立物管会来管理物业,督促物业更好的服务。权力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是绝对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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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乐余宁 发表于 2025-05-20 15:26
你这话让人想笑有了业委会,还有你普通业主什么事?

看不下去,别丢乐于人脸了。被物业卖了还在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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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 天前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隆重声明:该说的都说了,本帖不再回复,不用威胁、利诱于我,本帖未侵犯任何人隐私,该有的影响力也有了,有良知的人自然会懂。

人,要有底线,知进退,踏实做事,不要妄想不属于自己的利益。

有句话说的很好:上天给你的每一次馈赠,都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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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乐余宁 发表于 2025-05-20 15:26
你这话让人想笑有了业委会,还有你普通业主什么事?

一看就是没经历过的,算了不多说,有人本来就是为搞黄业委会而来,说再多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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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薛定谔的龙 发表于 2025-05-20 15:44
一看就是没经历过的,算了不多说,有人本来就是为搞黄业委会而来,说再多没用!

你们小区关我什么事?只是把我们小区经历过的说说,仅供参考。你们小区这个一看花头精就不少,按流程筹备选举业委会,只有两种形式,要么召开全体业主大会,不太现实。要么挨家挨户扫楼签字,建筑专有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签字才符合流程。我们小区那时候是物业去扫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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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草草鱼 发表于 2025-05-20 15:43
看不下去,别丢乐于人脸了。被物业卖了还在舔。

说说我自己小区的经历,怎么还急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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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乐余宁 发表于 2025-05-20 15:49
说说我自己小区的经历,怎么还急眼了?

不懂就别乱讲,显得很那什么知道吧,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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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网友-237124 发表于 2025-05-20 15:43
隆重声明:该说的都说了,本帖不再回复,不用威胁、利诱于我,本帖未侵犯任何人隐私,该有的影响力也有了,有良知的人自然会懂。

人,要有底线,知进退,踏实做事,不要妄想不属于自己的利益。

有句话说的很好:上天给你的每一次馈赠,都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要付法律责任的,小子,等着警察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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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不通过业主就能直接动用维修基金的证据哪里?光说有P用,拿出证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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