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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苇渡江 发表于 2023-11-06 09:18 对于娘家的财产,我一直是这个观点,父母愿意给,哥哥或者弟弟也同意,那就大大方方拿着,不可厚非,这件事里,楼主的老娘也去厂子揍女儿,可想而知,根本没有尊重母亲意愿,导致后来中风,短短一年离世,是,法律上来说你们确实滴水不漏,按说你该心安理得的享受有钱有闲的生活,又为什么这么多年了,还拿来平台说,不就是想找到更多的人来站你这边安慰你自己也偶尔说服不了自己的内心吗,余生很长,有机会还是修复和哥姐的关系吧。
爱吃鱼的猫 发表于 2023-11-06 09:28 我就是这个意思。当然哥哥姐姐可能也不好,不得而知。但母亲遗愿,甚至和自己闹翻。自己应该反思。
兴湖散人 发表于 2023-11-06 08:26 楼主站着说话不腰疼!兄妹处了几十年,脾性应该有所了解。幸好之前公正,若不这样,女儿会不会扫地出门,碰到心狠的一分不得?你能保证不?好象郭德纲有句实在话,碰到有种人,要避避开的。
一苇渡江 发表于 2023-11-06 09:39 拆迁暴露了很多人性的恶点,当然也出现很大一部分善点,我家亲戚,姐妹俩,小的入赘,老娘拆迁分三套,娘俩商量着非要给大姐一套小套,大姐家条件还可以,不要,老娘说你不要是不是打算以后不管我啊,哈哈,大姐只好委委屈屈的收下,挺有爱的,姐妹俩相处的一直都挺好,大姐能力强,一直有好吃好喝的想着妹妹,对外甥女也一直很照顾,在小妹一家子身上花的钱远远超过了那套小套的价值。
s6070 发表于 2023-11-06 09:50 又不是上门女婿,男方没有宅基地那,赖在大舅子这边,霸占祖产
Rool 发表于 2023-11-06 10:09 你看看清楚,她这种基本等于招女婿,地位等同儿子,他哥跟她是相反的情况户口不在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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