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herme37 发表于 2025-05-20 13:58 成立还是要的,但我觉得委员会就应该定期换,做久了就都蛇鼠一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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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237124 发表于 2025-05-20 14:21 楼主明白人! 物业做的不好的地方,我认为可以成立“物管会”进行监管,照样能有力督促他们整改,而且也可以合理合法监管公共收益及维修基金的使用(在物管会监管下,维修基金动用需要全体业主签字) 请自行网上学习“物管会”相关内容! 现存物业公司不好,东山老虎吃人,西山老虎不吃人了?“物业公司”,人家是公司,就是为了赚钱的,换一家物业也是为了赚钱的! 成立业委会随意使用维修基金会更惨,更别说罢免原物业换新物业仅需业委会几个人投票签字了,权力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就是存在问题的! 干脆成立物管会好了,成立什么业委会?无非是动不了维修基金、无法光明正大开展各项零星工程,使用维修基金罢了。用完了再公示,再查账,根本没用啊,人家能公开的就是经得起查的,你哪里有证据证明原本维修的地方是不需要维修的?三方比价、招投标是“围标串标”的?在如今的绝大多数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搜集证据有多累,懂吗? 还是那句话,我同意成立物管会来管理物业,督促物业更好的服务。不能让权力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乐余宁 发表于 2025-5-20 13:19 我所在小区,有几千万房屋维修基金,屋顶被台风吹掉了瓦片不去修,去年业委会委托物业以邀请招标的形式动用 ...
网友-237124 发表于 2025-5-20 14:21 楼主明白人! 物业做的不好的地方,我认为可以成立“物管会”进行监管,照样能有力督促他们整改,而且也可 ...
只是条泥鳅 发表于 2025-05-20 15:17 动用维修基金,要2/3业主同意的,你这不是胡扯么
mr.陈 发表于 2025-5-20 14:45 此风气不能开,那些想成立业委会的人其实正在原因就是想赖物业费,建议他们去住拆迁房
乐余宁 发表于 2025-5-20 15:25 走的紧急流程!这就是成立业委会的下场具体看去年十二月份的张家港新闻,为了这个事情,我们把电视台记者 ...
良民一枚 发表于 2025-5-20 12:23 不成立。让你们胡做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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