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y12 发表于 2025-06-10 09:36 质疑这些真的是浪费时间。你觉得他没有批文会成立开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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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mhy 发表于 2025-06-10 17:35 建小区之前就规划这个社区用房就要交给社区使用的,这个是拿地的时候的要求,只要老人不进小区,外面的用房随便怎么用,产权也在社区,跟业主有毛关系啊,就想自己的房子怎么装修,给谁住需要让别人同意?
zjy12 发表于 2025-06-10 09:34 你搞搞清楚哦,不是七里庙小区,是社区。不住七里庙一样也能领吧?
初心心心 发表于 2025-06-10 12:09 楼主自己没搞明白,商品房都有部分用房归社区的,无偿提供的,所以这个很合理。
02111c 发表于 2025-06-10 10:43 老婆还在看春晓的房子,要卖1.7W每平方了,怎么办,要不要打消他的念头
初心心心 发表于 2025-06-10 12:14 楼盘建设时就会要求要提供多少面积的房子给镇上的,产权很清晰,买房的时候这些自己不去了解的吗?吵吵能解决问题?
曾经的记忆 发表于 2025-06-10 12:54 你不要偷换概念,那放其他地方,你家小区的老人用餐也不方便了啊,一个社区包含有好几个小区,难不成每个小区都设置一个用餐点那就都不用过马路,可能吗?你纯粹就是住商品房优越感,瞧不起安置房
狮子与狗 发表于 2025-06-10 14:19 七里庙社区大还是你阳光春晓小区大,心里没有数吗?
超级无敌红烧肉 发表于 2025-06-10 17:57 请你脑子拎拎清。社区只是个服务机构而已,别以为自己权利很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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