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张家港 发表于 2024-08-27 20:46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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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mploser 发表于 2024-08-27 20:48 开厂还在工作群里跟老板请假啊 说撞死人了 得请几天假
乐余宁 发表于 2024-08-27 21:00 这小黄毛我好像见过,上次和我在新204国道红绿灯路口并排等绿灯。神经一样突然窜出去。
WX49119957 发表于 2024-08-27 20:32 兆丰家里开厂的小黄毛?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罪,十年以上,情节特别严重无期至死刑,就看能不能给家属赔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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