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星空 发表于 2024-8-28 08:24 经抢救无效死亡,罪已经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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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风暴 发表于 2024-8-28 08:46 我看到视频就说嘛,这种人绝对是惯犯了,这个速度都不带刹车的
青颜洇染 发表于 2024-8-28 08:25 嗯,那个不单单有钱,门路关系也大
WX49119957 发表于 2024-08-27 20:32 兆丰家里开厂的小黄毛?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罪,十年以上,情节特别严重无期至死刑,就看能不能给家属赔到满意
美丽张家港 发表于 2024-8-27 21:41 现在马路杀手真的太多太多太多了!超速乱窜的、开车看手机的、闯红灯的等等实在多~现在基本上每个人不论好 ...
美丽张家港 发表于 2024-8-28 08:52 这黄毛如果不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出来了还是会死性不改!就看他请假的语气和坐在那里无动于衷看手机的态度就 ...
美丽张家港 发表于 2024-8-28 08:48 当场死亡和抢救无效死亡质的区别!呵呵~
乐余宁 发表于 2024-08-27 20:42 兆丰有厂吗?不都是小作坊吗?有几个有五险一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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