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贯长虹 发表于 2026-07-01 20:29 这部分法律上卖家出,但二手房常约定“买家承担”或“包干”,你得心里有数: 增值税及附加:满2年非住宅张家港一般免征(江苏非北上广);不满2年按差额5.3%左右或全额核定。 个人所得税:有原值发票按(卖价-原价)×20%;无发票常核定征收3%(10万×3%=3000元)。 土地增值税:有发票按增值累进30%-60%;无发票张家港常核定5%(10万×5%=5000元)。 若卖家无发票且你全包税费,卖方税(核定)约 8000元(个税3000+土增5000),加上买方税约 3050元,总过户成本可能 1.1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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