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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捆绑门禁卡、电梯卡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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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3-17 08:38: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
前段时间在苏州一地居民因不交物业费而进不了小区大门闹得沸沸扬扬,各说各的理,一时间争论不下,其实像类似的问题也不少见,很多地方都有。在去年苏州市一小区物业费与电梯卡捆绑的问题,被居民投诉到阳光理政平台,经当地住建局工作人员督促,电梯控制器被拆除。

那么物业将物业费与门禁扣、电梯卡等捆绑到底对不对呢?很多业主一气之下说取消物业。毫不夸张地说,一个小区物业的好坏,甚至直接导致房价20%的涨跌。然而,物业如此重要,现如今在业主心目中的形象越来越差,究竟是什么原因,该不该取消物业呢?


这个问题要辩证的来看,一方面绝大部分业主都是很配合的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但是一部分人拒交,有可能是物业并没有给业主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当遇到诸如断水断电、车库漏水、断网等紧急问题时,物业反应不够迅速,无法及时解决问题,只有在收物业费时表现得相当积极。这种服务与收费之间的不平衡让业主们感到不满和不舒服。还有一方面是物业费总是在增加或者总是有其他的费用产生,让业主感到非常气愤,所以才会拒缴物业费。

物业方面呢,应当按照规定收取物业费,但是执行不能一刀切,要反思自己提供的服务,对于无理取闹的拒不配合的业主再采取强制性的措施。

面对炒的很热的物业问题,新华社曾指出,需要通过制度和规则来限制物业,化解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对“黑中介”、“黑物业”等不法行为进行整治。但央媒也曾表态,在未有更佳替代方案之前,物业仍有其存在的必要与价值。所以全面取消物业也不太可行。

为了有效解决小区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物业“新规”,给业主带来了三大利好。

一是依据《民法典》第1088条的相关规定,业主如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感到不满意,他们有权要求更换物业公司。

二是依据《民法典》第1093条的相关规定,关于物业费用的征收和使用,业主同样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依据《民法典》第1089条规定,建筑物的共同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人享有共同权利,并有权分配由共同部分产生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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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3-17 10:24: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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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3-17 10:40:3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无锡
只能规范物业行为,严格管理物业公司,而不是取消物业,一旦取消物业,只是一小部分爱占便宜的人得益,受害的是大多数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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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3-17 12:49:3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不用取消,你买不带小区的老房子不就不用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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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3-17 18:11: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仰啸天 发表于 2024-03-17 10:40
只能规范物业行为,严格管理物业公司,而不是取消物业,一旦取消物业,只是一小部分爱占便宜的人得益,受害的是大多数业主。

有社区参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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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3-17 23:37: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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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3-18 15:48:3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绑定电梯卡有什么用,一二楼是不是就不用交物业费了,谁想出来的馊主意,物业该考虑的是如何能收齐所有业主的物业费,和门禁卡绑定吧,不交物业费的大门都不让你进,这样才合理,还能有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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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3-18 16:54: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建议取消物业,这是一个“神”一样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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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3-18 16:54: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仰啸天 发表于 2024-03-17 10:40
只能规范物业行为,严格管理物业公司,而不是取消物业,一旦取消物业,只是一小部分爱占便宜的人得益,受害的是大多数业主。

很多没有物业的就管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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