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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或被全面取消?官媒定论“今后,这8种情况可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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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3-10 09:34: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苏州
根据机构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物业企业约3.6万家,从业人员约1200万人,营收约3.8万亿,是妥妥的万亿规模行业,既解决了大量人员就业,也为企业创造了巨额的利润。

就拿那几个头部房企来说,虽然主业债务缠身,但物业则是赚得盆满钵满,52家上市物业企业利润达到了千亿,仅碧桂园物业一家,营收就超过200亿,这也是为什么出现房企要紧握物业股份,因为这被它们视作“能给企业带来现金流”的最优质资产了。

业主自我意识的不断觉醒,物业开始不能不像过去那样好赚钱了。这可不是“黑”人家物业,人民日报在去年10月份专门刊发小区物业服务的种种问题。

看起来都是些细枝末节的事,但影响到业主的居住体验以及交费的万般不爽。人民日报归纳起来就是两类,一是不作为,二是乱作为。

“不作为”的情况就太多了。比如文中提到的一些小区运动设施坏了,报修3-4个月都没给修;小区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物业熟视无睹;楼体破损、电梯、照明等问题故障不维修,或者维修不及时,很多时候是催半天,几个字就搪塞过去了;小区遛狗不牵绳、不处理宠物排泄物,物业以一句无执法权就忽悠过去了;门岗形同虚设,外来人员入无人之境;就连最起码的环境卫生都做不到日常打扫,业主反应强烈。

还有“乱作为”,“利”字当头。有的小区物业擅自改变物业用房、垃圾房、储藏室等用途而用于出租。还有物业把小区一些本该属于业主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挪作他用,从事牟利活动,且业主根本就没享受到半毛收益。

更为气人的是,他们还理直气壮地向你收物业费,你若不交,还说要起诉你。业主本身上班、做家务都很忙,若你平时不保留好证据的话,打官司还得承担举证不力责任。业主们气不过,本打算更换物业,但前提是要成立业委会。经历过的都知道,在大多数情况下,业主好不容易推选的候选人,总会受到物业的恐吓、分裂等阻挠,确实不易。

即便好不容易成立了业委会,想要启动更换程序、表决等,都是一路艰辛,而且还难得到街道、社区的支持,个中缘由非常复杂。有人就说了一句很形象的话,“神不请自来,还送不走”。总是给人一种,你不爽,但对我无可奈何,最后还得因不想被烦而乖乖交物业费。人民日报在文章最后说,应通过政府制定相关行业规范,加强物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建立相应的诚信档案,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惩戒。

不过,很多业主反应,业主与物业权利义务不对等,服务与价格不符,应全面取消物业。随着物业与业主矛盾的增多,不仅引起官媒的注意,而且也受到代表们的重视,并作为今年最新的专项提案予以提出。

根据检察日报信息,日前专门访谈了李杨代表今年的提案,她建议修改已经实行多年的物业管理条例,因为一些内容已经不适应业主需求和现代社会发展需要。具体而言:


可以看出,这份建议直戳物业服务存在的现实问题。针对服务质量差、收费不规范物业公司,加强处罚的同时,要建立退出机制。而且对阻碍业委会选举等违法行为,采取一票否决。也就是说,只要触犯了这些常见规定的事项,物业合同自动就解除了,就不存在后面还要走诸多流程罢免物业的问题。

由此可以看出,全面取消物业暂时还不具备条件,但不得不说,这项提议解决了业主的老大难问题,这样会让现有的物业有紧迫感,去做好服务。如果真是死猪不怕开水烫,那对不起,启动简易程序让物业卷起铺盖走人。按照这个标准立法实施的话,不少物业都符合自动解除范畴,意味着取消“部分不负责任和违规物业”是可行的。

那么,这些被取消物业的小区怎么办呢?

如果身边还有优质且口碑好的物业,小区业主也愿意继续找他们,那就根据物业服务项目招标物业并签订物业合同服务。不过,现在倒是出现了一种现象或者趋势,即近年越来越多的小区在终止物业合同以后,开始选择“业主自治”。比如最新报道的一则信息就是这样:

河南某小区多次尝试引进物业,但都因各种原因告吹,最后不得不自行成立物业公司。原本只想摸着石头过河,但没想到越做越好。他们的创新之举是,业主自己是物业公司员工,让员工服务小区,而且,他们在招聘员工的时候,首先看重的就是人品、责任心、吃苦耐劳精神等,这为后续做好小区物业服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结果也是自然而然。小区整体环境“变了天”,物业、小区业主和睦,像家人一般,不仅业主每年能领到500元/人的“物业公共收益补贴”(家庭3人就是1500元),如果12月份交齐下一年的物业费,还能免1个月物业费。该小区每年的物业费收缴率都在90%以上,小区持续良性循环。

最后,如果对物业不满意,一时半会又换不了或者终止不了合同,业主就只能乖乖交费吗?答案自然也不是。根据最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新规显示,这八种情况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可存好备用。

一是服务小区的物业企业未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二是房子交付延期,业主可拒交超过交付时间这部分的物业费;

三是超过物价部门核定小区物业收费标准的部分;

四是不在物业合同服务中的收费项目,即使在合同服务项目中,但有超出的部分。

五是物业不展示经物价审核的收费项目、标准原件的,且经业主索要查看拒不提供的;

六是空置房屋交费标准从地方规定,一般是空置期在6个月以上,收费标准为5-6折,超出部分不予交纳。

七是业主将房子出租,业主与租客合同中约定物业费由后者交纳的;

八是不按合同服务,或达不到地方规定等级的物业服务标准,包括服务水平、质量和工作态度等相关问题,经业主合法取证(录音、录像、拍照、聊天记录截图等方式),应或减或免物业费。

若物业已收取以上费用,或者执意索要相关费用,业主可向物业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如街道、房管、物价等部门反映,也可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如仲裁或者直接起诉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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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3-10 13:26: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淮安
互相勾搭的。怎么可能取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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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3-10 13:29: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理论上可以这个不交那个不交,实际维权成本太高,时间精力能力都是问题,基本都是老老实实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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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3-10 15:51: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收回集体,交给社区管理,最起码还有纪委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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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3-10 20:48: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徐州
马上物业要改革了,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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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3-11 08:44: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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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3-11 08:55: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物业费收得特别不要脸,还车位管理费,能耗费,真是太不要脸了,地上画个车位的位置,我自己出钱买下,领证交税,到手时候是8.7万多,然后每年还要交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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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3-11 13:44: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cloud123 发表于 2024-03-11 08:55
物业费收得特别不要脸,还车位管理费,能耗费,真是太不要脸了,地上画个车位的位置,我自己出钱买下,领证交税,到手时候是8.7万多,然后每年还要交600?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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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3-15 08:01: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越南
幸福微甜77 发表于 2024-03-10 13:29
理论上可以这个不交那个不交,实际维权成本太高,时间精力能力都是问题,基本都是老老实实交钱

你不交他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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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4-3-15 08:02: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越南
淡淡的啊 发表于 2024-03-10 20:48
马上物业要改革了,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

看看医疗改革,多少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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