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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生效!内地与香港司法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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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1 15: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
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共同宣布《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在两地同时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表示,《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正式生效标志着两地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基本全覆盖的目标终于达成,中国特色区域司法协助体系进一步健全,为“一国两制”在司法领域的实践谱写了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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