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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6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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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帖文涉及的权利人已提交初步证据和真实身份信息,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195条规定,采取了屏蔽的必要措施。如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196条规定,请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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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6 天前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知道哪家店了,看到你在点评上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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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6 天前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你就直接来龙去脉写清楚好了,让我们看看发生了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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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6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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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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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6 天前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草莓瑞士卷 发表于 2025-12-19 23:01
一个外地的威胁起本地的,厉害的不得了。

有没有录音、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予以佐证。

老板的言论"我知道你在哪里上班!!!你把我弄得做不下去,我也让你做不下去!!!"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你可以直接报帽子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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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6 天前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有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以直接报帽子叔叔,商家言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42条第一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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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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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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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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