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mhy 发表于 2025-06-10 17:35 建小区之前就规划这个社区用房就要交给社区使用的,这个是拿地的时候的要求,只要老人不进小区,外面的用房随便怎么用,产权也在社区,跟业主有毛关系啊,就想自己的房子怎么装修,给谁住需要让别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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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了减肥 发表于 2025-06-10 19:53 我不知道你学历怎么个高法,但从你骨子里喜欢跟小学没毕业的人杠,就知道你的情况了。
曾经的记忆 发表于 2025-06-10 10:30 谁告诉你这个用餐服务点只服务于安置房的啊?他是服务一个社区里的高龄老人,你家商品房小区里就没有高龄老人的?哪来的优越感哦,政府提供的服务是不分安置房和商品房的
子曾经曰 发表于 2025-06-10 21:05 看看,你又要丢没文化的人了,提醒你好好看标题,不要拍拍脑袋理所当然
东北小城 发表于 2025-06-10 19:48 我不明白,,,别回我。。。
别天神、 发表于 2025-06-09 21:42 站着说话不腰疼,公家搞基建都要公示,社区就可以直接硬上了?七里庙是礼拜五通知,礼拜一桌子都搬进来了,政府部门是这么办事的?
琴琴欣 发表于 2025-06-09 22:05 的确很不好,这样好的商品住宅有档次,然后弄个快餐点一下就下了档次,只能是本小区用用差不多,买商品房本来就是图个安静,管理好,结果和拆迁的一样人来人往…哎真糟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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