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记忆 发表于 2025-06-10 12:54 你不要偷换概念,那放其他地方,你家小区的老人用餐也不方便了啊,一个社区包含有好几个小区,难不成每个小区都设置一个用餐点那就都不用过马路,可能吗?你纯粹就是住商品房优越感,瞧不起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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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334145 发表于 2025-06-10 12:57 以后的物业费不交就是,这种不帮自家业主选择作壁上观甚至同流合污的物业要他何用
02111c 发表于 2025-06-10 10:43 老婆还在看春晓的房子,要卖1.7W每平方了,怎么办,要不要打消他的念头
曾经的记忆 发表于 2025-06-10 12:56 你家商品房小区就没有腿脚不便的老人了吗?放七里庙那你家的不也要过马路,红绿灯,你好好想想呢?
初心心心 发表于 2025-06-10 12:09 楼主自己没搞明白,商品房都有部分用房归社区的,无偿提供的,所以这个很合理。
lpyaya 发表于 2025-06-10 13:07 哪边老人需求多就安排就近的地方,这个是最合理的,难道说社区是为了我们小区极少的腿脚不便的人,而让其他更多腿脚不便的老人都跋山涉水过来吗?社区这么为我们小区考虑,那我们真是受宠若惊,我们也承担不起
曾经的记忆 发表于 2025-06-10 13:33 事物是发展变化的,你家小区新,往后也会变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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