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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集序 发表于 2025-10-06 23:08 学校才是实施防欺凌教育和惩戒的主体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地教育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沙洲渔夫 发表于 2025-10-07 22:02 这个是校外发生的事情,家长肯定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只是平时道德与法治教育。
网友-251112 发表于 2025-10-06 16:47 真的是有些女孩子厉害的不得了。拉帮结派,孤立同学,反正这种人早晚恶人自有恶人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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