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爱上网 张家港爱上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8157|回复: 3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花7.9元买到过期酸奶可以赔1000元吗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3-12 19:16: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苏州
我前天在某连锁店买了瓶酸奶,第二天发现过期。

我打了12315,对方让我找商家协商。于是我找到店里,当时店长不在,店员说换一瓶给我,我没同意。

我走后不久,店长打我电话说赔我10倍。我说法律规定是赔付1000元,对方说我的要求太夸张,后来我们结束通话。

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5
发表于 2025-3-13 22:58: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北飞 发表于 2025-3-13 15:17
你千万别落入自证陷阱,你只要让他确认两件事,是否兜售了过期产品,兜售过期产品是否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

估计他就是自己开店的,并不能保证自己不卖过期食品,所以才提出“受害者有罪论”,还拿法律赋予消费者索赔1000的权利说事!要是态度好,差不多就行。态度不好,一切按照法律规定走~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34
发表于 2025-3-13 22:57: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赔偿金额市场局会帮你调解,但是万一店家不愿意赔,调解失败,可以自己去起诉,当然市场局对售卖过期食品也会调查,如果有进货验货机制,只是偶发类,市场局会回复情节轻微,不予行政处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2025-3-13 20:21: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 发表于 2025-03-13 17:23
看买什么东西,你去买酸奶等,你会不看日期?你买瓶水,你拿了就走很正常。甚至你喝完扔了,你都不曾看过它的保质期。让商家赔偿是应该的,但动机不要是明知过期的而买,再高额索赔。

明知道过期肯定不会买,还会通知营业员,这是营业员失职,应该要批评,但是这样会助长卖过期的,并不是每个人买东西都会看日期,估计罚款后才会记得才会重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25-3-13 17:23: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阿草 发表于 2025-03-13 14:25
1000必须让商家赔,这是教训,而且也不是每个顾客都看日期的,卖出去多少过期的谁知道?你买了过期的又会如何?

看买什么东西,你去买酸奶等,你会不看日期?你买瓶水,你拿了就走很正常。甚至你喝完扔了,你都不曾看过它的保质期。让商家赔偿是应该的,但动机不要是明知过期的而买,再高额索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
发表于 2025-3-13 16:39: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我买过一次南京卫岗鲜牛奶过期的,换了2瓶给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25-3-13 16:26: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 发表于 2025-03-13 07:30
为什么买的时候不看日期,却在第二天看?还是说其实买的时候就看到过期了,故意买回去就等着索赔?

你这种去四川吧,大佛让你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25-3-13 15:17: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美丽张家港 发表于 2025-03-13 15:01
你要知道,消费者可以看日期可以不看日期,买东西看不看日期不是消费者的义务和责任,有些人谨小慎微就多看看,有些人粗心大条就不看,这很正常。但是商家售卖在保质期内的安全的食品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这个逻辑你要明白!
而且第二天再看也不一定就是特意看,有些也是无意中发现,这也很正常!你应该谴责的是商家没有做到售卖在保质期内的安全的食品,而不是揣度消费者刻意为之。还有赔1000也是法律规定的、允许的,有些人不计较退了就行,有些人按照法律维护自己利益也可以,并不缺德,也并不违法。商家为自己的管理不当接受惩罚也是督促他们日后规范管理,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
于情于理,一切都很正常~

你千万别落入自证陷阱,你只要让他确认两件事,是否兜售了过期产品,兜售过期产品是否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别的你啥都不用跟他争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25-3-13 15:01: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 发表于 2025-3-13 11:40
你前一天买了东西,你看了一部分都是在有效期的,剩下的你不看了,你第二天还会再看一遍?你第二天再看一 ...

你要知道,消费者可以看日期可以不看日期,买东西看不看日期不是消费者的义务和责任,有些人谨小慎微就多看看,有些人粗心大条就不看,这很正常。但是商家售卖在保质期内的安全的食品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这个逻辑你要明白!
而且第二天再看也不一定就是特意看,有些也是无意中发现,这也很正常!你应该谴责的是商家没有做到售卖在保质期内的安全的食品,而不是揣度消费者刻意为之。还有赔1000也是法律规定的、允许的,有些人不计较退了就行,有些人按照法律维护自己利益也可以,并不缺德,也并不违法。商家为自己的管理不当接受惩罚也是督促他们日后规范管理,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
于情于理,一切都很正常~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25-3-13 14:51: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 发表于 2025-3-13 11:40
你前一天买了东西,你看了一部分都是在有效期的,剩下的你不看了,你第二天还会再看一遍?你第二天再看一 ...

首先不管他是不是恶意,超市的责任应该要负起来,如果有哪条法律说他违法,尽管用法律制裁他,但是同样还是免不了超市的责任,所以他的行为不能免除超市的责任,偏题了大哥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投诉争议|张家港爱上网 ( 苏ICP备06012519号-1 互联网信息服务(ICP)经营许可证(含电子公告): 苏B2-20130130号 )

GMT+8, 2025-5-5 19:59 , Processed in 0.116989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2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