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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姐弟遗产纷争案例 [打印本页]

作者: 在路上    时间: 2024-9-25 23:08
标题: 姐弟遗产纷争案例










作者: 貌似一只喵    时间: 2024-9-26 08:38
大清已经亡了,既然男女都要承担养老责任,财产平分是应该的,按法律的来
作者: 物极必反    时间: 2024-9-26 10:03
貌似一只喵 发表于 2024-9-26 08:38
大清已经亡了,既然男女都要承担养老责任,财产平分是应该的,按法律的来

以前嫁出的女儿还是要脸面不会回去争家产的,反正在张家港八十年代以前出生的不可能回去争家产
作者: 汤姆212    时间: 2024-9-26 10:11
貌似一只喵 发表于 2024-9-26 08:38
大清已经亡了,既然男女都要承担养老责任,财产平分是应该的,按法律的来

财产所有人-父母拥有处置权,给谁他们说了算
作者: 枫叶红了20    时间: 2024-9-26 10:16
物极必反 发表于 2024-9-26 10:03
以前嫁出的女儿还是要脸面不会回去争家产的,反正在张家港八十年代以前出生的不可能回去争家产

不争那是人家格局大,但是争也是她们自己的权利,不能因为以前别人怎么样就剥夺法律赋予女儿的权利吧。
作者: 海鸥飞    时间: 2024-9-26 10:16
从法律上讲应该平分,从亲情上讲只留给儿子,没有谁对谁错。看你站在那个角度。
作者: dqxjscn    时间: 2024-9-26 11:26
说分的应该都是女儿,说不分的应该都是儿子,听法律的,只要起诉,还是法律说了算!
作者: 七寒    时间: 2024-9-26 11:47
有格局的父母,会一碗水端平。
作者: 爱到天涯    时间: 2024-9-26 12:48
所以说死前一定要留下遗嘱,哪怕自己手写的,父母的真实意思是留给儿子的,父母的财产想留给谁就是父母的本意,女儿可以继承遗产,那得是老人真实的意思就可以。那些回娘家挣家产的,很多人自己有小姑子,但是面目就完全变了,小姑子也回来挣家产的话她们又是另外一套说法
作者: king282800    时间: 2024-9-26 14:07
400万的房子怎么可能80万,房屋买卖不能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作者: fangyulong    时间: 2024-9-26 14:49
人性的贪婪,这种老人,自己给儿子留下的坑,既然女人也照顾老人了,尽到孝道,或多或少要给三个女儿留点,这样,面子里子都有了,说的好听是按照风俗,其实就是重男轻女,让女儿伺候,让儿子得财产,吃相太难看,我们兄妹三个,作为哥哥,就说了,父母需要钱,我出大头,两个妹妹象征性出点,如果父母留下钱,无论多少,谁照顾父母多,这钱就是谁的。
作者: 見信    时间: 2024-9-26 18:38
亲情在金钱面前真的一文不值
作者: 温暖阳光    时间: 2024-9-27 08:28
物极必反 发表于 2024-09-26 10:03
以前嫁出的女儿还是要脸面不会回去争家产的,反正在张家港八十年代以前出生的不可能回去争家产

那是你没见到过,还真有回去争家产的,姐妹三人对簿公堂,也够奇葩的
作者: 物极必反    时间: 2024-9-27 10:13
温暖阳光 发表于 2024-9-27 08:28
那是你没见到过,还真有回去争家产的,姐妹三人对簿公堂,也够奇葩的

以前的老姐妹基本不可能回去抢房的
作者: 貌似一只喵    时间: 2024-9-27 18:42
物极必反 发表于 2024-09-26 10:03
以前嫁出的女儿还是要脸面不会回去争家产的,反正在张家港八十年代以前出生的不可能回去争家产

以前不要女儿养老,死了都不会找女儿,现在呢
作者: 在路上    时间: 2024-9-28 06:15
女儿有权跟儿子争房子。在继承时男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不能因为是女儿就剥夺其继承遗产的权利。女儿和儿子都是父母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不分先后,且继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12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如果女儿没有丧失继承权,则有权跟儿子争房产。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包括: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无效、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等。如果房子是父母留下的遗产,女儿有权与儿子争房产。女儿和儿子具有相同的法定继承人地位,父母去世后,遗留的房产应当由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可以协商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如果遗嘱中未指明由儿子继承该房产,或者指明由儿子继承的部分无效,此时适用法定继承,如果女儿没有丧失继承权,则有权跟儿子争房产。如果遗嘱中明确指定由女儿继承该房产且有效,则女儿有权争取房产,排除儿子对该房产的继承权。如果父母在遗嘱中写明不让女儿继承遗产的,则需要按照遗嘱进行。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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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有权跟儿子争取房产吗

作者: cheerslife    时间: 2024-9-28 09:06
现在二胎的那么多,以后老了才知道一碗水多么难端了,我亲戚一儿一女,儿子媳妇经常想着法子让老娘出钱买这买那,就怕给女儿骗走,她自己也知道,所以生了孙女之后强烈要求只要一个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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