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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些养狗的人,为什么遵守法律法规最基本都做不到 [打印本页]

作者: 白鹿往事    时间: 8 小时前
标题: 有些养狗的人,为什么遵守法律法规最基本都做不到
第二十一条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饭店、园林、封闭式公园、健身步道、机关、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养老院、医院、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候车(机、船)室,以及大型超市、购物中心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上述单位、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在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明显的禁入标识。






作者: 上学买房    时间: 6 小时前
素质这个东西和养不养狗没关系,养狗的素质不怎么样,不养的也不见得有多好
作者: hj6977    时间: 5 小时前
养狗不文明表现:狗吠扰民,遛狗不牵狗绳,遛狗不捡狗屎,带狗随意进出饭店商场等。
作者: 隔壁52    时间: 4 小时前
其实不应该允许养犬, 犬 咬人是要得狂犬病的!有概率会死人的!   看看跳楼,吸煤气,卧轨,溺水,猝死,中毒,飞机失事,轮车失事, 更不用说车祸了,这些死亡率就不过比狂犬病高那么几倍,几十倍,几百倍罢了,我不喜欢狗, 所以,我不希望你们也养狗!  像我容易失眠,不许我周围有几百米有动静! 我不喜欢吃屎,你们都不允许大便!
作者: 金匠    时间: 3 小时前
现在宠物贵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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