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ASU74W 发表于 2025-07-17 21:58
如果真是律师,在我看来这种充值的低级错误就不应该出现。
港城红单强人 发表于 2025-07-18 10:40
都不是同一家企业,当然不用负责
eyekllo 发表于 2025-07-18 13:19
支持你,说说过程啊!
any 发表于 2025-07-18 14:43
你既然是律师,就专业点,不应该断章取义,以偏概全,出现这样低级问题(例如:充值时的营业执照店名和法人,看看你的付款码,当时谁收的钱),不然会误导消费者,增加维权的成本!浪费时间和精力!
小城破事多 发表于 2025-07-18 15:09
你认为,普通人去充值的时候,会不会询问或者核实有没有换店名或者换负责人?
小城破事多 发表于 2025-07-18 15:24
鉴于有人说我不专业,以偏概全,我描述下店家混淆消费者判断的过程:三千丝-易美-府前路易美-宜美-杰美宜;从三千丝后,一直以易美或近似文字做登记店名,这是其一;
其二,在收取充值款时,也围绕易美做文章;
一直在精心营造店没有变化的假象,请看附件,在2024年11月充值的时候,此时登记店名已经更改为杰美宜,但是,收款商品仍然写“宜美护肤造型”,到底是哪个宜美?还是易美?说我不专业的人,来指点下
any 发表于 2025-07-18 16:08
你没有看门头吗,你是律师,你比普通人有法律意识,但是你的帖子,和南丰那个比比,人家都上热搜了,为什么你的没人搭理,作为律师,不应该更有说服力吗!看看你发的,大新店被收购做美容之后,目前为止,已经换了7个老板,这在大新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而不是你说的3个,如果没错的,你也是在改成美容美发后,在某一个老板手下充的卡,其实你也明白,你起诉也是起诉你充钱时的那个营业执照上的法人!
Pzsqj 发表于 2025-07-19 08:00
为什么因为是律师就去道德绑架别人一定要避坑?而不是去怪骗子?为什么有人总是一套受害者有罪论的说法?你活几十年能避开所有的坑?你能避开要么你是神人,要么就是骗子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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