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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依云兰庭物业管理真是我见过最差的最垃圾的 [打印本页]

作者: 心若冰清    时间: 3 天前
标题: 依云兰庭物业管理真是我见过最差的最垃圾的
将之前售楼处现在业主的活动中心私自给了社区做什么老年人活动中心,发了个启用通知,是不是有什么大病?莫名其妙,在线求助这该怎么做呢?





作者: 气贯长虹    时间: 3 天前
通知上很清楚,规划是属于养老服务的配套,房子产权属于杨舍镇人民政府,当然是他们做主了,你们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吗
作者: 气贯长虹    时间: 3 天前
这怎么能挂物业呢?这个是他们能做主的吗
作者: king282800    时间: 3 天前
产权属于杨舍镇人民政府,这就没办法了
作者: 在路上    时间: 3 天前
老年人进入室内集中活动,不要坐在小区人行进出通道处
作者: 一米月光    时间: 3 天前
产权属于杨舍镇人民政府,政府合规合理使用,挑不出刺
作者: 在路上    时间: 3 天前
老有所乐,分担年轻人的后顾之忧
作者: 一叶知秋1999    时间: 3 天前
产权是谁的谁做主
作者: dayuer    时间: 3 天前
原来属于政府
作者: kyss2000    时间: 3 天前
怎么?售楼部是业主的?
作者: s6070    时间: 3 天前
都会老的,这产权是政府的,用来老年服务不是蛮好的
作者: 啦啦啦啦啦啦啦    时间: 前天 00:01
想和政府对着干请你去喝茶
作者: 安静一会    时间: 前天 07:45
谁的地盘谁做主
作者: jumploser    时间: 前天 07:45
这个小区房价多涨涨 你们就不会有任何意见了
作者: 天蝎老倪    时间: 前天 09:18
昨天有人查了,下张政民2018 9号文件 新建小区要留不小于每30平/百户的面积给政府用作养老服务  市区二环外的归杨舍镇政府所有。所以这个和物业关系真不大,只能说政府那啥。
作者: 小孩子气    时间: 前天 09:20
产权是人民政府的,变老年活动中心很好啊,正确的使用。
小区业主里都没老人了吗,还是这个活动中心写不允许给年轻人用了,矫情
作者: 沙洲渔夫    时间: 前天 09:27
这个小区倒是蛮好的,老年人方便活动,挺人性化的,点赞。
作者: 沙洲渔夫    时间: 前天 09:28
这个民生工程挺好的,是小区物业反对?为何说物业垃圾?
作者: 天蝎老倪    时间: 前天 09:54
沙洲渔夫 发表于 2025-10-11 09:27
这个小区倒是蛮好的,老年人方便活动,挺人性化的,点赞。

这叫不是自己小区,要是你家小区用你们的活动中心做个老年活动房你是什么感觉
作者: 隐世    时间: 前天 09:56
新建的大部分小区都有这个配套用房,属于政府的。
作者: 周白平    时间: 前天 10:15
商品房里弄老年服务中心,需取得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要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这包括不占用公共通道、绿地等公共区域,以及遵守关于噪音、卫生等方面的规定。老年活动室在运营过程中应确保不产生噪音、油烟等污染,不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现在这个老年服务处经营外包的,谁来约束他们的行为规范?


作者: 沙洲渔夫    时间: 前天 11:22
天蝎老倪 发表于 2025-10-11 09:54
这叫不是自己小区,要是你家小区用你们的活动中心做个老年活动房你是什么感觉

我非常希望自己住的小区也有这么一个老年人活动场所,今后老年人越来越多,有个地方活动挺好的,真实感受。
作者: Coisini    时间: 前天 12:13
买了个一百平 几万平的小区都归你管了?
作者: 牛牛爸    时间: 前天 15:26
这个和物业没啥关系
作者: 绵绵的爱    时间: 前天 19:31
这个有规定的呀,每个小区都要有这个场地的,产权是政府,关物业什么事
作者: 小施爱小张    时间: 昨天 09:00
政府和房地产联合诈骗罢了
作者: 江边的风    时间: 昨天 09:54
当时规划时出入口应在小区外,活动不影响小区内部就行了。
作者: 沙洲湖    时间: 昨天 14:32
每个人都会老,而且现在生活条件好了,老龄化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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